中国税法
在中国,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最重要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目前税法改革的热点是逐步取消增值税之外的另一流转税,即主要适用于服务业的营业税。营业税税率明显低于增值税,但是无法抵扣。过去的这种双重计税体制带了许多问题,例如在购入货物时,通常难以确定这一货物是用于哪一范围,是用于赢得应该缴纳增值税的营业收入还是用于赢得应该缴纳营业税的营业收入。这项从前两年开始进行的改革,使得中国的税制逐步向德国的体制靠拢。
另外一项在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是企业盈利的纳税问题。除了25%的企业所得税外,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缴纳向海外分红盈利的10%,作为泉源扣缴的预提税。根据中德两国新的税收协定,日后这一预提税率将降为5%。
对于非居民企业(即在中国境内没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如在中国境内有常设机构,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取得来非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但是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在中国境内的常设机构可以是指公司经营的地点,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服务,或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长时间安装调试向中国出口的设备,经常会被忽视,但会被认定为构成税法意义上的常设机构。
一般来说,中国政府会将税收作为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因此,不能忽视各种关于税收的例外规定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跟主管的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具体落实当地对该具体项目有何种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从税务部门的组成来说,中国有两种并行的税务机关,一个是国税,另一个是地税;但是,每一个城市都有国税局。国税和地税主管不同的税种,但是在中国的企业都要和这两个税务部门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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